項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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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GY00016105 |
名稱 |
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4.30%股權轉讓 |
掛牌價 |
4610.73184萬元 |
保證金 |
6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02-03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03-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張先生、劉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855200、87821179、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轉讓方”)持有的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14.30%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為3000萬元)。
二、掛牌價格:人民幣4610.73184萬元。
三、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1000萬元,注冊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2702,經營范圍為:為企業股權、債權、林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專利權等權益類產品和包括跨境本外幣資產、離岸金融產品在內的各類金融資產以及大宗商品的登記、托管、掛牌、交易、融資、鑒(見)證、結算、過戶等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組織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和交易活動;提供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服務;提供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息發布等企業信用服務;項目推介、企業展示、培訓咨詢、資本運作、財務顧問等方面服務;融資理財、委托投資;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相關有權部門許可或授權的其他職能。
四、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出資數額 |
持股比例 |
1 |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00萬元 |
21.43% |
2 |
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3000萬元 |
14.30% |
3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2500萬元 |
11.91% |
4 |
福州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2000萬元 |
9.52% |
5 |
平潭綜合實驗區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2000萬元 |
9.52% |
6 |
海峽富國投資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業 |
2000萬元 |
9.52% |
7 |
泉州股權投融資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
2000萬元 |
9.52% |
8 |
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 |
1000萬元 |
4.76% |
9 |
龍巖市華盛企業投資有限公司 |
1000萬元 |
4.76% |
10 |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萬元 |
4.76% |
五、標的企業近期的財務指標見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19年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總資產 |
23618.74 |
23150.90 |
22311.91 |
總負債 |
3495.75 |
3187.03 |
3914.16 |
凈資產 |
20123.00 |
19963.87 |
18397.75 |
營業收入 |
1813.89 |
954.46 |
1544.50 |
凈利潤 |
296.98 |
-159.13 |
-1725.25 |
截止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標的企業其股東全部權益(凈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32242.88萬元,評估結果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取得相關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備案。
六、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2020年6月22日,通過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議批準,同意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4.30%股權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
七、競買人(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存續的企事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信用;
3、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八、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的期間損益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3、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4、標的企業職工由股權變更后標的企業全部承接,轉讓方不負責職工安置,不承擔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5、產權交割:轉讓方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書》及福建省金融辦審核同意本次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變更事項的相關文件后的30個工作日內,配合標的企業向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關于本次產權轉讓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6、標的企業其他部分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若參加競買,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7、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九、(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轉讓標的企業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自競買人開展盡調至交割日期間標的狀況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2016年6月,標的企業購買了興業證券資管產品“鑫利8號”理財產品,目前持有“鑫利8號”產品2568.13萬份,產品凈值1.1219元/份,財務賬面余額2881.19萬元。由于銀億股份公司發行的15銀億01債券及16銀億04債券違約,未能按期兌付,導致該理財產品未能按時清算。標的企業持有的該理財產品份額對應的債券為“15銀億01” 債券3.9萬元、“16銀億04” 債券3830萬元。銀億股份公司目前還在重整過程中,債券能否兌付存在不確定性,該理財產品存在虧損的可能性。
3、根據《福建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閩政辦[2015]26號)有關規定,本次通過公開進場競價確定股權受讓方后,股權交易的變更事項須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核。最終受讓方以金融監管部門的審核結果為準。若出現金融監管部門審核未通過的情形,交易服務費仍然按本項目競價文件約定標準由受讓方承擔,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部分競價保證金無息原渠道退還受讓方。
十、公告期限: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5日。(競買人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十一、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十二、交易保證金:人民幣600萬元。
十三、報名截止時間: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
十四、聯系方式:0591-87855200、87821179、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