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能源企業:
2018年1月至6月,福建能源監管辦共收到投訴舉報和有效咨詢信息1292件。其中,屬于監管職責范圍內的投訴舉報50件、有效咨詢事項1138件,其他104件。咨詢信息件全部辦結,投訴舉報辦結41件,另有9件正在核辦,辦理時限均符合規定要求。
一、投訴、舉報及咨詢事項來源情況
1292件有效信息中,12398能源監管熱線電話1284件,占99.38%;12398電子郵件6件,占0.46%;來訪1件,占0.08%;其他1件,占0.08%。
二、投訴、舉報及咨詢事項地域分布情況
1292件有效信息事項地域分布,福州地區323件,泉州地區256件,漳州地區139件,廈門地區115件,南平地區109件,龍巖地區97件,寧德地區88件,莆田地區83件,三明地區82件。
三、投訴、舉報及咨詢事項按業務分類情況
1292件有效信息按事項類別劃分,供電服務570件,占44.1%;市場準入113件,占8.8%;成本與價格收費98件,占7.6%;電力安全58件,占4.5%;非電能源43件,占3.3%;其它事項410件,占31.7%。
四、熱點問題
綜合日常信息情況,上半年投訴、舉報及咨詢事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供電服務方面。一是部分分布式光伏發電用戶因電費結算手續不完善,補貼賬戶未及時調整而引發電費結算投訴;二是因個別供電企業表計管理不到位,抄表人員責任心不到位,用戶故障報修時由于不熟悉表計安裝位置,長時間無法核實表計故障情況而導致故障表計造成返補電量而引發用戶不滿;三是因氣候惡劣原因,現場無法查找故障點導致停電搶修時限過長引發用戶投訴;四是迎峰度夏來臨,個別地區因10千伏線路設備老舊,運維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表箱總漏保跳閘等原因造成頻繁停電而引發投訴;五是個別供電企業跟蹤欠費復電情況不到位,在用戶繳清電費三天后復電而引發投訴;六是個別供電企業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用戶電費收費方式而引發投訴;七是個別村莊鄰里之間因表后線交叉接錯導致串戶,供電企業對兩家的電費差額退補事項進行了協調;八是個別供電企業因調整裝表接電工作時間,卻未及時通知到用戶而引發投訴。
(二)電力安全方面。一是個別電力設施架設在用戶房屋的墻體上,擔心雨天觸電存在安全隱患;二是主要是部分用戶反映電力設施對其生產、生活場所構成安全隱患等問題;三是個別用戶反映房屋附近公變的綜合配電箱門敞開,存在安全隱患。
(三)市場準入方面。主要是咨詢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等相關辦理問題。
(四)非電能源方面。一是咨詢居民燃氣及加油站服務等問題;二是咨詢燃氣收費、停氣等問題。
(五)其它方面。主要是反映經濟賠償、電器維修、民事糾紛、勞務糾紛等不屬于能源監管職責范疇的問題。
半年來,在全省各地能源企業的配合下,我辦根據國家能源局制定的12398熱線投訴舉報新流程和新規定,認真處理每一宗投訴舉報案件,督促有關能源企業完善流程、及時辦理投訴舉報事項,加大實施閉環工作機制,取得了較好的執法效果。在2018年春節期間,福建省氣候晴好,電網運行平穩,服務措施到位,未發生重大電網事故,停電數量、投訴舉報數量同比均有大幅下降。下一步,我辦將關注社會民生熱點,進一步加強能源服務監管,督導相關能源企業做好服務工作,樹立監管權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12398能源監管熱線的民生通道作用。
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
2018年7月13日